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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特制定此办法。
一、免学费政策范围
根据甘财教【2015】29号文件要求,我国中职学校免学费的资助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二、助学金政策范围
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根据甘财教[2007]122号文件,我校助学金资助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三、助学金申请和评定办法
(一) 凡热爱祖国、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并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 申请材料
新生需向助学金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 评定办法
学生的受理材料需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由班主任初审,再提交助学金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的资助对象需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将拟定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四)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和评定:
(六) 发放渠道
学校将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国家规定的“中职资助卡”,由甘肃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以上政策及管理条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由助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实施。
庆阳林校助学金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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