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11 2026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为弘扬尊师重教优良风尚,表彰先进典型、凝聚育人合力,扎实推进学部学风建设走深走实。2026年9月9日下午,中职教学部在礼堂召开庆祝第42个教师节暨学风建设工作推进会,学部全体师生参会,会议由学部副主任白刘怀主持。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正式启幕。会上,学部副主任汪慧、王荣乐先后宣读表彰决定,对省级技能大赛获奖学子、“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学部领导为获奖代表现场颁奖,树立先进榜样,激励广大学生以赛促学、锐意进取。 青年教师代表张培作交流发言,他结合自身从教经历,分享了不断学习的感悟与心得,表达了对教育事业的传承、对学生的悉心关爱以及深耕中职教育、培育技能人才的坚定初心。 王荣乐副主任作学风建设工作动员讲话。他从四个方面阐明优良学风对学生成长、学部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学部学生实际情况,分析学生存在的主要问题,就端正学习态度、严守校纪校规、锤炼专业技能、做好心理疏导、丰富社团活动、深化家校协同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着力营造勤学、善学、乐学、笃学的良好育人...
  • 05-12 2026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时间 1.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 报考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服务保障中心、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和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5个单位的考生开展资格复审,即13001、13002、13003、13004、13012、13013、13014、13015、13016岗位。 2.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上午9:00-11:30 报考甘肃省保育院的考生开展资格复审,即13005、13006、13007、13008、13009、13010、13011岗位。 (二)地点:甘肃省教育厅309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 (三)审核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2026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和按期毕业证明。 2.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 05-01 2026
    现将甘肃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予以公布,报考人员可于4月30日12:00起,登录http://2026gz.gsedu.cn/,输入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和面试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甘肃省教育厅 2026年4月30日
  • 04-30 2026
    时序入夏,假期将至。为切实保障全体学生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让广大同学度过一个平安、文明、健康、充实的“五一”假期,根据上级放假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年五一放假安排及假期安全注意事项提示如下,请全体家长、师生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一、放假及收假时间 1.放假时间:2026年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 5 天。 2.收假返校:5月5日(星期二)到校正常上晚自习;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校的,须提前向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 二、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严守规则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追逐嬉闹,远离车辆盲区与危险路段。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的农用车、拖拉机及非法营运车辆。16岁以下学生不得骑行电动车,外出须提前告知家长去向、同行人员与返程时间,保持通信畅通。 三、防溺水安全:警钟长鸣,远离危险 严格落实防溺水“六不准”要求,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监护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 02-10 2026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规定,现将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2人,其中:甘肃省电化教育中心1人、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人、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服务保障中心2人、甘肃省保育院10人、甘肃省兰州实验中学4人、甘肃省庆阳林业学校3人(各单位招聘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技能及工作经历等条件,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对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由...
  • 01-09 2026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在您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本学期各项工作已圆满结束。孩子们在中职学习生涯中又收获了新的知识与成长。在此,向您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寒假即将开始,为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愉快的假期,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恳请您积极配合,共同守护孩子的成长。 一、 明确时间,妥善安排 学生于2026年1月9日离校,本学期于2026年1月13日正式放假。下学期学生于3月1日返校报到注册,并于当晚参加晚自习。请您提醒孩子合理规划假期行程,提前调整作息状态,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返校。 二、 关注学业,温故知新 请督促孩子结合所学专业特点,合理安排每日学习时间,开展针对性的技能训练。鼓励孩子利用假期多读书、读好书,建议至少阅读3-5本文学作品、科普读物等有益书籍,在阅读中拓宽知识面,涵养人文素养。培养孩子的自主学习和自我管控能力,为新学期的学习积蓄力量,为孩子的出彩人生夯实文化基础。 三、 牢记安全,警钟长鸣 假期是各类安全事故的高发期,请您务必担负起监护职责,重点对孩子进行以下安...